日前,北京市教委发布2019年中招新政,首次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总成绩,占30%的权重,引发热议。
事实上,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进行综合评价而不仅仅看考试分数是普遍使用的教育评价方式。中国在过去很长时间内仅仅依据考试分数来选拔人,本身是不完整、不专业的。
在古代,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都依据考试结果对人做判定。但是,在最近的100多年里,教育评价发展变化很快,从多个方面去评价学生成为趋势,用实证依据来评价学生成为趋势,对学生的评价尽可能以人为本成为趋势。评价不再只具备筛选学生、评判出学生哪里不合格的功能,其本身是为学生更好地成长发展服务。
这次北京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顺应了世界上教育评价发展的大趋势,与自2010年启动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也是一致的。这个决策本身无需质疑,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谨慎而行。
首先,现有的做法是把所谓的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考试成绩,与世界各国通用的在综合评价中将学业成绩作为参考依据之一不同。这种模式服从了政府主导中高考而非由学校专业团队招生的体制,顺应了总分模式下对学生统一排队的需要,却解决不了对学生评价权力过于集中和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的深层问题。一方面让综合素质评价变成了总分模式下的分支,变成另一种成绩;另一方面,让综合素质评价变为学生比高低的新的领域与工具,难以科学有效评定,从而引发对家庭社会资源少的考生会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担忧。其次,怎样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成熟的方式。各地政府文件中所表述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课堂表现、学习态度或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各方面等级的加总,认为所有孩子都可以用同一个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这个假定是经不起推敲的。
中考分数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框架是对的,但综合素质评价到底应包含哪些内容,谁是评价的主体,有没有大家可以一致比高低的评价标准,这些都需要去探索。特别是要引进专业的方式、专业的力量来解决好这个问题,不能行政部门定了一个框架,就简单按照这个框架去做。
在此提供一种模式供参考。长期以来,我们提倡特色化高中建设,不同高中学校间有差异,比如有的可能在艺术方面有优势,有的在数理方面有优势,有的在技术方面有优势。各所高中可依据自身优势,设定自己对学生的判定标准。每名初中学生提供可实证的依据证明自身的独特特征、能力,初中学校将此信息提供给不同的高中学校,高中学校依据材料做判定,这样才是个性化的、更加符合以人为本的、更加符合个人成长发展需求的综合评价。
这一评价模式最关键的是要让不同高中学校有不同的特色,让高中学校在中招中有一定的权利。学校在自己的特色领域里招生,有权对学生进行评价。如果把对义务教育的统一的基本要求作为行政部门的要求,同时把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的部分交由有个性化培养基础的学校的专业团队来做评价,或者引入社会的第三方评价,这个分界就很清晰,就能更好地根据每个学生的天性、个性去进行有效的培养,从而培养出多样化的人才。
总体来看,北京市所做的还只是一个初步的改革,要真正实现中考改革,还有很多事要做。最终的目标是要实现以人为本,让评价更公平和专业,更有效地服务学生成长发展。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