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择校政策是其社会治理政策的一部分,是与其社会制度与文化关联的,我们并没有与之相关的条件,照搬必然水土不服。
为什么学美国的择校治理政策在中国水土不服?我们首先需要分析一下美国在择校治理上的做法与其关联的条件,就明白其中的问题了。
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因为政治体制不同,无论哪个行业的民生,政府都是保基础,保公平,教育行业也不例外。因此,他们在择校的治理上,思路很清晰,如果对教育有较高期望与要求,就用自己的钱去选择:上私立学校,因为最好的中小学都是私立学校。对于公办学校,严格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即公办学校是不允许择校的,是一刀切。但在实践中,很多不愿意花太多钱,或者没有那么多钱的人,利用政策的机会,通过一所好的公办学校附近的房子或者租房子的方式,实现选择一个优质的公办学校的目的,这就是“学区房”这个词的来源。源自美国,而且是当下的美国。
总结一下,美国的择校治理思路简单而清晰,但是有几个前提:第一,最好的学校,都是私立中小学,有选择余地,有充分供给。美国的38000所高中,其中私立的就占到了近一半,非常发达,最好的也全部是私立的。第二,择校的人是少数,而不是多数。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因为文化因素等等,有择校需求的,还是相对少数,尤其不那么强烈疯狂,即择校需求与冲动不是那么高。
我们中国呢?显然这两点都不存在。第一,我们最好的中小学仍然是公办的。第二,我们有择校需求的家长与家庭远远高于他们,几乎是全民择校。也就是说,我们的择校需求与冲动是巨大的,甚至是全民择校,但是我们合法合规的供给方是不存在的,因为最好的中小学并不是民办学校,都是公办的。我们照搬美国这一治理政策的结果,就是把家长都挤到了学区房这个渠道上,学区房不疯狂,根本没有可能。更重要的是,在表面上保公平的同时,公开制造了另外一个更敏感的不公平问题:用钱可以公开择校,只能用钱择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