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机构、有关单位、相关教育工作者: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培养高素质的学生。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育的艺术首先包括谈话的艺术。”语言素养,是教师职业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必备素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与教师语言表达的清晰程度显著相关,提高教师的语言素养,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教师的语言素养如何,直接影响到其对学生教育的效果。经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同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与传播专业委员会批准,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与传播专业委会“十三五”重点课题正式启动申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课题的启动,旨在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要单位,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内容。学校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及社会辐射作用,将语言文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生和青壮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
二、申报要求
1.与国家相关法律、方针政策、理念等相一致;
2.有正确科学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符合教育科研发展方向;
3.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
4.有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主要领导和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高;
5.能够及时向总课题组反馈实验信息和资料,反馈有关需求。
三、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时间最短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除本次大规模申报外,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滚动申报。
五、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的选择范围参照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与传播专业委会选题指南及课题分类,课题分类以研究内容为分类依据,仅代表课题研究方向,每一大类还可分出多个细目。各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确定课题的研究方向、内容,选择恰当的课题,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六、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统一邮寄至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与传播专业委会,同时将电子稿发往总课题组邮箱。委员会将分批评审,分批立项,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1359561 150111331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光明教育家书院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与传播专业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